财政审计局
局长:贺台周
电话:0310-6299636
邮箱: htz@gyc.hd.gov.cn
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财政、财务、会计、审计、国有资本金管理的规章制度和各项法律法规。
2、编报工业城年度财政预决算,监督执行管委会批准的财政预算;管理县级国库的各项财政收入;管理县级非税资金和财政专户;组织协调税务等部门起草地方性财税法规及有关实施细则的贯彻意见。
3、管理工业城财政公共支出;拟定政府采购政策和控制社会集团消费政策;编制县级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工业城机关财务工作;制定全城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制定全城基本建设财务制度。
4、组织实施国有企业清产核资、资本金权属界定和登记;组织实施国有股权管理;负责国有资本金统计分析,指导财产评估业务;负责地方金融企业财务监管工作。
5、制定全城财政监督的规章制度,监督检查财税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执行以及各类财政性资金的使用情况;查处违反财经纪律的重点案件。
6、管理和指导全城会计工作;组织财政人员培训;负责财政信息和财政宣传调研工作。
7、对本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和下级政府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以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监督检查。
8、对国家机关和依法属于审计机关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在任职期间对本地区、本部门或者本单位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应负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9、管理南方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的财务工作;参与企业融资、信贷、投资等相关工作;负责南方公司的税务申报,企业年检工作。
10、完成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